申请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且符合在朝阳区入学条件的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中的适龄儿童、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的适龄儿童、持有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的适龄儿童、父或母为北京市朝阳区户籍的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或母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中的适龄儿童、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5月6日至31日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http://yjrx.bjedu.cn)”,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朝阳区)”中的“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并预约审核时间,并按网上预约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台胞子女到区台办指定地点,华侨子女到区侨办指定地点)递交材料,审核通过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再次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朝阳区)”(http://yjrx.bjedu.cn),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后,请选择“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登记报名”端口进入。
2、 申请在我区登记入学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直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选择“朝阳区”端口,选择“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按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于 2020年5月6日至6月1日持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相关材料,按预约时间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初审,并由相关部门联审。联审通过后,按朝阳区入学方式进行登记入学,其中,家庭实际居住地属于租住房屋的请于6月5日至6月7日从“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登记报名”端口进入系统,选择“就近入学”——“按租住房屋地址划定入学服务片入学”——“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持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通知函》并按租住房屋地址划定入学服务片入学”填报入学意向,并于6月11日按网上预约时间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指定地点进行意向填报的确认。
3、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朝阳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朝阳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朝阳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凭劳动合同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等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5月6日至5月30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http://yjrx.bjedu.cn)”,在“朝阳区”端口“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中进行信息采集,预约适龄儿童备案材料审核时间,并按预约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http://yjrx.bjedu.cn)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后,请选择“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登记报名”端口进入。
4、 已持有从“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朝阳区)”中打印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具有本市朝阳区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朝阳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请选择“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登记报名”端口进入。